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專項資金管理
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專項資金管理
為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專項資金管理,推動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聯合印發《“十二五”期間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根據辦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設立的專項用于支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及污水泵站建設的資金。中央財政設立的資金專項用于支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及污水泵站建設。專項資金實行中央對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政府專項轉移支付,具體項目安排和資金管理由省級政府負總責,項目所在地的市或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具體項目組織實施。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組織實施和監督污水管網工程建設,財政部門負責下達、管理和監督專項資金使用。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分配采取“集中支持”和“整體推進”兩種方式。集中支持是指對重點流域縣及重點鎮污水管網建設集中支持,區域推進,干一個,完一個。整體推進是指對集中支持以外的其他地區污水管網建設實行以獎代補。重點流域包括淮河、海河、遼河、太湖、巢湖、滇池等三河三湖以及南水北調、松花江、三峽庫區、長江中下游、環渤海和黃河中上游等重點流域和重要水源地。
辦法強調,對集中支持地區縣及重點鎮污水管網建設,專項資金按“十二五”建設任務量和控制投資額予以補助,區分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分別補助控制投資額的40%、60%和80%??刂仆顿Y額根據“十二五”建設任務量和核定的單位控制建設成本計算確定。集中支持地區“十二五”建設任務量包括“十二五”期間新建和在建污水管網項目。污水管網建設成本主要包括污水管道、污水泵站等工程建設費用支出,不包括征地拆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