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部近日會同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對2010年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黃河中上游、三峽庫區及其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重點流域內的22個省(區、市)人民政府實施水污染防治規劃的情況進行了考核。結果顯示,規劃項目完成率顯著提高,水質進一步改善。
總體看來,2010年,重點流域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推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取得明顯進展,規劃項目完成率較2009年顯著提高,水質進一步改善。山東省海河和淮河流域、吉林省松花江流域、貴州省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流域、黑龍江省松花江流域、河南省海河流域和黃河中上游流域、遼寧省遼河流域的規劃完成情況全國領先。
截至2010年12月底,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的2714個項目中,已完成(含調試)2364個,占87%;在建241個,占9%;109個項目未動工(包括前期和未啟動),占4%。“十一五”規劃總投資1691億元,實際完成規劃投資1389億元。松花江、淮河、海河、黃河中上游、滇池、遼河、巢湖、三峽庫區及其上游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完成率分別為99.6%、94.5%、88.6%、84.5%、83.6%、80.1%、78.6%、76.7%。
2010年,157個考核斷面中,127個達標,占80.9%。三峽庫區及其上游、黃河中上游、遼河、海河、松花江以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為考核指標,達標率分別為100%、100%、100%、96.8%、95%;淮河流域以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為考核指標,兩項指標達標率分別為100%、83.3%;巢湖、太湖、滇池流域以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總氮(或氨氮)、總磷為考核指標,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率分別為81%、71.4%、80%;總氮(氨氮)的達標率分別為57.1%、57.1%、0;總磷的達標率分別為81%、85.7%、0。
淮河流域范圍內的山東、江蘇、安徽、河南4省,項目完成率分別為98.3%、94.5%、91.8%、90.8%,在建項目比例分別為0.4%、3.4%、5.1%、4.6%,未動工項目比例分別為1.3%、2.1%、3.1%、4.6%。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均為100%,氨氮的達標比例分別為100%、100%、75%、70%。
海河流域范圍內的山東、河南、河北、山西、內蒙古、天津、北京7省(區、市),項目完成率分別為97.9%、94.6%、90.5%、93.9%、50.0%、66.7%、52.2%,在建項目比例分別為2.1%、4.3%、8.2%、4.1%、43.8%、17.9%、8.7%,未動工項目比例分別為0、1.1%、1.3%、2.0%、6.2%、15.4%、39.1%。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分別為100%、100%、100%、100%、100%、100%、75%。
遼河流域范圍內的遼寧、吉林、內蒙古3省(區),項目完成率分別為83.6%、80.8%、68.3%,在建項目比例分別為7.5%、15.4%、26.8%,未動工項目比例分別為8.9%、3.8%、4.9%。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均為100%。
松花江流域范圍內的吉林、黑龍江、內蒙古3省(區),項目完成率分別為100%、100%、95%,在建項目比例分別為0、0、5%,無未動工項目。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分別為100%、100%、91.7%。
三峽庫區及其上游的貴州、重慶、湖北、四川、云南5省(市),項目完成率分別為95.7%、76.6%、61.1%、78.3%、66.7%,在建項目比例分別為2.2%、19.1%、32.6%、13.3%、25.0%,未動工項目比例分別為2.1%、4.3%、6.3%、8.4%、8.3%。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均為100%。
黃河中上游流域范圍內的河南、陜西、山西、內蒙古、青海、寧夏、甘肅7省(區),項目完成率分別為94%、88.2%、94.9%、83.7%、69.0%、77.6%、42.2%,在建項目比例分別為4.5%、10.5%、4.5%、9.3%、24.1%、18.4%、37.8%,未動工項目比例分別為1.5%、1.3%、0.6%、7.0%、6.9%、4.0%、20.0%。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均為100%。
巢湖流域僅涉及安徽省,項目完成率為78.6%,在建項目比例為14.3%,未動工項目比例為7.1%。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為81%,氨氮(或總氮)的達標比例為57.1%,總磷的達標比例為81%。
滇池流域僅涉及云南省,項目完成率為83.6%,在建項目比例為16.4%,無未動工項目。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為80%,總氮、總磷的達標比例均為0。
太湖流域范圍內的浙江、江蘇兩省(不包括上海市),水質考核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或化學需氧量)的達標比例分別為66.7%、75%,氨氮(或總氮)的達標比例分別為50%、62.5%,總磷的達標比例分別為100%、75%。
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傮w來看,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和部署下,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社會各界群策群力,共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十一五”成為“九五”以來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最顯著的5年。一是規劃項目完成情況總體較好。“十一五”規劃的項目完成率比“十五”提高了22.8個百分點,是“九五”以來的3個五年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中項目完成率最高的。二是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成績突出。截至2010年年底,全國重點流域范圍內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1595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6796萬立方米/日,分別是“十五”末的3.8倍、2.2倍,高于全國平均增長水平。三是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與2005年相比,2010年重點流域國控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從2005年的24.4%上升為44.2%,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從36.4%下降為25.8%,高錳酸鹽指數的年均值下降了35.9%。四是主要污染物減排成效顯著。到2010年年底,重點流域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的排放量較2005年下降了15.3%,完成規劃確定減排任務的1.3倍。
重點流域污染治理雖然取得明顯成效,但是依然面臨嚴峻挑戰。第一,隨著我國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加快,區域性和結構性污染日漸突出,迫切需要從流域水環境保護角度對區域發展和產業布局提出前瞻性和指導性的宏觀管理政策建議。第二,雖然重點流域內工業源治理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是工業污染治理水平依然有待繼續提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水平和管網配套有待進一步加強,量大面廣的農業源污染已成為治理的重點和難點,需要統籌安排。第三,流域生態系統遭到破壞,部分區域污染依然嚴重,短時間內難以有效改善。四是流域優先控制單元要開展綜合整治,治污成本將不斷增加。
“十二五”是我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的關鍵5年。為總結好“十一五”、謀劃好“十二五”水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認真總結“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經驗教訓,為“十二五”工作提供借鑒;同時,要以水質改善為核心,抓緊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努力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確保“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能夠取得更大的進展。